星期一, 6月 02, 2014

我認為的大學教育、多元評量與成績

Hi 各位:

很抱歉久沒有文章,不是不想寫,是很想寫很多東西,但是要寫一個可公開的東西,真的需要時間來推敲。真的要很長的時間,尤其遲鈍如我,寫一完整一些的東西沒有一整天的時間不可。但是這學期於公於私,日常事情、突發事情都不少。今天算是擠出一點點時間,希望能寫完東西。



定義

首先大學,相信這可以有很多定義存在,但我簡單定義大學為「最高教育單位」。也可以是社會中認為的最高等的教育機構。那「大學教育」顧名思義,是在大學內的教育活動。其教育對象是大學的學生,教授者為經過不同領域長期研究或訓練有成的「專家」,也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教授,但我喜歡說成老師。在大學教育中,學生與老師理應當是主角,這當中也有相當有趣旳事可以聊,但不是今天的重點,所以省略。
今天另外定義評量與成績。在本文中,評量就是老師對學生的各項不同行為、能力、表現…之測量。老師在不同科目中需要評量的東西應該都不一樣,所以測量的方式也理應不同。基本上大學所教的東西,很少只學一點點東西,常常一學期學不少東西。把所有評量結果統整成結論就是我在本文要討論的成績。

大學教育

希望各位不要反對大學教育的東西是「高深」的!不是說高中以前教的沒有深度,我的看法是大學應該教更多現在進行式的東西。雖然,現今的大學生較少能直接在真正的研究現場參與研究。但學校及老師仍舊該把世界上最新的東西呈現給學生面前,好讓學生知道世界的脈動。雖然某些科目變動性不大,或是剛進入大學可能真的只能給學生最古老、最基礎的。但是一個學校真正能稱為大學,重點不在於學校在任何排名中的位置,重點應該在於其教育中有沒有給學生與世界脈動可銜接的東西。這一種東西,是會有一些部分不適合量化或給予「標準答案」的。
舉一個時常被大眾所提到的大學教育的議題為例來說明我的想法。大家可能常聽到,大學要教育學生要「獨立思考」。獨立思考也不少解釋方式,就容我簡化為:“自己能夠從最基本的部分推論(推理)事情”。其實這樣的訓練從國中就開始,尤其在數學,幾何證明題可以說是推理的很好訓練。相信各位可能都證明過三角形三內角和等於180度。但到大學,當然要玩更進一步的東西!在大學若要談三角形三內角和,先要從歐氏(歐幾里得)幾何的基本公設談起,要學生想一想這些公設(公理)是否真的不證自明?
這樣的「教育」過程不可能,對/錯,是/非,就結束。這樣的教育,所期望的是藉由某些議題激發學生主動思考。當然歐氏幾何時一個極端的例子,在我個人教授的心理實驗法,則常取材自各大眾新聞媒體的新聞,讓同學判斷這一些新聞或是杜撰的文章哪裡有問題(即修心實終生難忘的改錯題,自psy83級開始)。尤其近幾年要求同學在考卷上寫出完整的推論過程。

評量與成績

相關這個話題,我已經在blog中寫過不少:評量所謂教學相長頭痛--打成績心痛--打成績.....有興趣請各位自行慢慢找。本文,是基於前面那一段文章,大學教育為著眼點來看對學生的評與成績的問題。
大學教育是高深的,也應最新的學術脈動息息相關的。不能像國中、小學的課程一樣,可以有明確的課綱,而且是可以幾年不變的。雖然這不代表大學的每一門課程沒有課綱,是可以有課程的「大」綱,讓學生在修課之前有所心理準備。但若一門大學的課程為了死守課綱而不去變動任何課程內容,我們可能無法及時因應遇到臨時發生與課程相關的學術脈動(如隨機殺人事件)。或也無法因應,了解學生的接受情況、課堂上的互動之後,適當去增或減課程內容。我想大學教育為了課綱而沒有彈性,根本就是本末倒置的事情。
我自己的課程,自認有其深度,同時一門課程也有其多元面向。所以評量方式往往也是很多類型,很多方法。在心理學中,即便是單一面向的測量也可以用多種方法,多個面向怎能不用多種方法?以我「當人」最多的心理實驗法為例說明。心理實驗法所要教的重點是科學態度與精神,同時要學生學會實驗方法及其他心理學研究方法。課程大綱中強調「培養學生科學的素養,同時也期望學生能了解心理學是一門基礎科學,心理學可以由最嚴謹最 基本的方式探討。」。看起來是很硬、很基本的課程,但實際上也是很有彈性的一種課程。我評量的方式基本上以筆試方式進行,因為必修課程,又當不少人,班級人數不少。加上可用的助教實在很難得,所以不管改考卷、準備上課材料、講義撰寫、回答學生問題(不管課內外),都要自己來。在心理實驗法的筆試可以分:一、選擇題,二、舉例解釋名詞,三、操作型定義,四、改錯題等等。在不同形式中,考驗的東西也都不同,在同一形式中每一題測量的也不一定相同。
我盡可能在課堂中清楚交待很基礎的東西,例如:獨變項、依變項、受試間設計、受試內設計、多因子設計.....。也留給學生自己好好思考的部分,例如:研究倫理、實驗與因果推論、相關研究的推論.....。這些就用不同的評量來測量,但是最後一定要給成績。不幸的是,這一不同面向可能都不是可以線性加成的。當一個學生獨變項與依變項都分不清楚,怎麼可以認定他能理解實驗法與其他研究方法的異同,也不太可能讓這樣根本部分不理解者過關。但一個學生知道所有心理實驗法基本概念,並不等於他理解或是遵行科學素養!所以我的有些成績計算是相乘的(如:A乘以B),不是加權累加的(如:60%A+40%B)。
有關成績問題請參看另一篇短文:用成績與同學溝通。在此只想表達,如果一大學教育真的高深而多元的,那一定需要給大學老師評量與成績上充分的彈性與信任。如果,大學行政系統,國家教育體系,為了害怕學生的申訴而限縮老師這一方面的自由度,無異扼殺大學教育。

結論

最後給一個很虛的結論。這一篇花三天連續假期來寫,想法本身是醞釀了好幾個月,引爆點是一個說明會。只是論點多到不太能縮短到一般部落格可以讓讀者易讀的長度,試圖盡可能縮簡,但有些地方縮了以後掉了一些段落,所以難免有些論述很不完整。真心要說的是,至少我在這二十多年的大學教育中,想的是這些課程的影響是否對學生的「一生」有沒有用。學生的一生是很長的,不是畢業後一年或三年看得到什麼的(如果大學教育的有效期限是畢業後三年,那CP值也太低了!)。
為學生一生所設計的教育,如果只能用硬邦邦的成績計算程式,相信又是一個很大的不幸的開始。希望讀者可以配合文章引用的幾篇短文一起「服用」。也希望可以給我不同的回應!感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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